花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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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6 17:09:00

来源:红星新闻


  原标题:“青花椒”案成都败诉店家二审13日开庭当事人:坚信自己未侵权


  备受
  ↑邹先生的店招资料图


  〖回顾〗


  火锅店被诉侵权“青花椒”


  从年起,邹先生和妻子开始经营“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


  “我们买鱼、杀鱼,还要弄菜……起早贪黑。”邹先生表示,这两年受疫情影响,生意很难说有多好,店面还维持着,直到去年10月份,他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


  “还以为遇到诈骗了。”邹先生注意到,传票上面的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他特意电话联系了法院方面,才确认传票的真实性,“更加莫名其妙了。”


  起诉他的是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翠堂餐饮”)的企业。年11月26日下午,案件开庭审理。与邹先生家一起列为被告的,还有成都一家“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


  起诉书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诉称,邹先生的店面和上述龙泉火锅店“未经许可,擅自在该店门头牌匾、美团平台等处多次突出使用‘青花椒’字样,误导了相关公众,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涉及该公司3个“青花椒”的商标,向两家店各提出索赔5万元。


  年12月18日,成都这两家店拿到判决书时懵了:败诉,法院判决他们分别向上海万翠堂餐饮赔偿经济损失等3万元。


  〖二审〗


  13日开庭四川省高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


  拿到判决后,邹先生和龙泉驿那家火锅店的负责人张先生决定要上诉。“我们字体和对方的商标不一样。”邹先生不认可判决,在他看来,“青花椒”的叫法、名称描述组成在四川简直可以说“遍地都是”,“它是一个植物的通用名称,也是调味料。”


  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的负责人张先生认为,除了青花椒是调味品、通用名称的理由外,上海万翠堂餐饮并没有在成都开店,也没有在成都宣传,而即使是美团平台上的网店,也不会影响上海万翠堂餐饮的客流。“不曾给原告造成任何生产经营的实质性经济损失。”张先生认为,自己是合理正常使用,“怕什么?陪他打到底。”


  去年12月底,邹先生收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传票,他的上诉案件将于年1月13日开庭审理。


  红星新闻记者也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确认了这个消息,据悉,案件由四川省高院党组成员、刘楠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并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省商标协会、省律师协会,以及青花椒行业协会等人员旁听庭审。案件将当庭宣判。


  ↑邹先生收到的法院传票


  〖被告〗


  一审败诉后至今未将“青”字加回招牌


  1月11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邹先生时,他正在忙着店里的生意,“最近生意马马虎虎吧。”一审败诉后,他曾将店招上“青花椒”的“青”字抠了下来,尽管之后有报道称上海万翠堂餐饮撤诉、道歉,邹先生到现在还是没有把“青”字加回去,“我的二审判决还没有结果的嘛。”


  对于二审结果,邹先生有期待,不过也不确定。经历了这么多事,他愈加坚持自己的想法:没有侵权。


  对于不确定,邹先生有一个理由,“此前被告的商家中,有人还未收到明确的撤诉通知。青羊区的唐女士此前就被上海万翠堂餐饮以同样的理由状告侵权。”


  11日,记者联系到唐女士的时候,她正在忙着打理开张的新店“青花椒鱼”,她表示,虽然上海万翠堂餐饮称要撤诉,但是自己还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


  不过记者注意到,同被列为被告的广安一家“青花椒鱼庄”的案子,上海万翠堂已经撤诉;双流区的一家青花椒鱼火锅店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一周前他们收到了法院的电话通知,“对方撤诉了。”


  另外,红星新闻记者从龙泉驿区馋猫青花椒鱼火锅店的负责人张先生处了解到,他们上诉的庭审时间也已经确定,1月14日开庭,“晚一天。”


  红星新闻记者彭亮


  编辑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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