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年,多起司法案件为互联网描摹法治细节,其中“花椒直播”挑战高空极限坠亡案是尤为浓墨重彩的一笔。
该案中,自称“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的“花椒直播”平台主播吴某,在录制视频时意外高空坠亡。其母何某将“花椒直播”所属企业密境和风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四中院经审理认定,密境和风公司对吴某持续进行危险活动起到了一定的诱导作用,最终判决其赔偿损失3万元。在笔者看来,这起案件集中体现了司法机关在规范互联网发展过程中,积极又审慎的态度。
近年来,互联网攻城略地不但使头腰部企业大受其益,更重构了国民生活。但是,单纯以“流量—盈利”为风向标的运营策略,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扩张中迷失了自己。仅以直播行业为例,有的小主播为吸睛导流,采用了突破公序良俗底线的方式吸引观众;有的大主播口不择言,利用影响力向粉丝输出负面价值观;还有的直播平台对不当直播行为不但不加以规制,甚至加以推荐、以为卖点。种种荒诞说明,互联网要么迎来彻底洗牌,要么就必须在透支公众信任之前,及时进行价值重建。
时至今日,我们已习惯于互联网的多样表达,并在一次次围观中突破想象的局限。但法律之所以是网络权利的基石,正因其也为网络行为划定符合公众期待的边界。
对于通过良法善治引导互联网发展,中国司法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对于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司法机关有责任直接“点题”。在本案中,裁判者在对案情进行分析后即明确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这一观点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