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直播是娱乐媒体发展的新兴形态,它因具有与其他娱乐媒介所不同的互动性、分享性、亲和性等特征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喜爱和追捧。但在网络直播繁荣发展的背后,却存在着主播穿着无底线、直播内容无底线等逾越伦理底线的行为。因此,尽快构建网络直播的价值引领机制、监督机制、社会评价机制是网络直播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
关键词:网络直播;底线伦理;直播主体;直播观众;直播平台;
网络直播是以平台为中介的主播与观众可实现交流互动的娱乐新形态,可参与性和互动性是它的主要特征,但因网络直播的主体、观众与平台三方缺乏伦理底线致使网络生态环境浑浊不堪。因此只有对直播的三方问题进行深入科学地分析,才能有效地促进网络直播健康发展,最终促使三方形成良性循环运转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健康、文明、科学文化生态圈的形成。
一、底线伦理思想的内涵和价值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人们都在努力寻找一种关于道德的共识,阐述一些基本的道德原则,这从义务论的层面为人们规定了行为的准则和标准。曾出现过关于避免战争出现的“全球伦理”、关于对人们行为进行规范的“生态伦理”、关于维护安全的“社会秩序的底线”、关于促进社会发展的“文明底线”等类似的思想理论。何怀宏学者在《读书》杂志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底线伦理”的概念,是对20世纪90年代关于社会转型带来诸多问题的反应。
“伦”是指次序、伦次与人伦;“理”是指客观事物本身所蕴藏的道理与规律,是做事的一种根据和标准。“伦理”是指以